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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考试日期及时间
2022年上海自考考试时间汇总 | ||||
考试时间 | 4月 | |||
4月16日-17日 | 考试课程安排 | 报考简章 | ||
10月 | 10月22-23日 | 考试课程安排 | 报考简章 | |
考试开考时间 | 1. 理论课程考试(笔试)考试时间为150分钟。 上午考试时间为:9:00~11:30; 下午考试时间为:14:30——17:00 2.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试日期、考试时限以及英语听、说考试的时间见《报考简章》。 3.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的考试时间以《报考简章》或省自考办的文件通知为准。 |
2022年上海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
序号 | 专 业名 称 | 专 业代 码 | 停止新生注册时间 | 停止所有专业课程考试时间 | 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时间 |
1 |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| B100402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2021年起 |
2 |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| Y100402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2021年起 |
3 | 生物技术 | Z870101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|
4 | 生物技术 | Y071002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|
5 | 文化产业管理 | Y120210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|
6 | 国民经济管理 | Y020103T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|
7 | 通信工程 | Y080703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|
8 | 数学教育 | B070102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2021年起 |
9 | 数学教育 | Y070102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2021年起 |
10 | 教育管理 | A040106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2021年起 |
11 | 现代信息技术教育 | Z080725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2021年起 |
12 | 企业财务管理 | Z020212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2021年起 |
13 | 企业财务管理 | Y020213 | 2018年10月考试起 | 2020年10月考试后 | 2021年起 |
考试办法
1.自考按专业开考,采取“单科独进、学分累计”的办法进行。每个专业有若干门课程,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并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,可以取得由高自考委颁发的毕业证书,毕业证书副署主考学校印章。
2.自考的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(笔试)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,以60分为及格;实践性环节考核采用五级计分制计分,即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,考核办法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《自考实践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》执行。
3.每次考试的成绩,由县(市、区)自考办书面通知考生本人,考生同时可在上海市教育考试网上查询。考生如未收到成绩,可向当地自考办查询。
4.每次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省自考委颁发课程合格证书,该证书毕业时将用于办理毕业证书;考试不合格者可以参加本专业该课程的一下次考试,次数不受限制,已考合格课程成绩长期有效。
考试地点
1.理论课程考试地点
参加专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县(市、区)参加考试,参加本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市(州)参加考试;经省自考办批准在县(市、区)设立了本科考点的,考生可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。报名成功后,具体考场安排可以登录上海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查询
2.实践性环节考核地点
一般设在本专业主考院校内,具体地点以主考院校的通知为准;英语听、说考试设在武汉大学。
3.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地点
报名参加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的考生,可在市(州)自考办指定的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考点(该考点必须经省自考办批准)参加考试,具体地点由报名点于考试前通知。
考试违规处理
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执行,对违反自考考场规定的考生,监考员应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严肃处理。详见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理办法》
考生答题要求
1.我省自考试卷有两种方式:一是合卷考试,即考卷和答卷合一;二是采用分卷考试方式,即考卷和答卷分离的方式或主观题与客观题分离的方式。
2.考生只能采用蓝色或黑色钢笔、圆珠笔答题,采用其他颜色的笔或非钢笔、非圆珠笔答题,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,其他用笔要求另行通知。考生答题应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作答,在非规定位置作答,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。
3.考卷上不得作任何标记,也不得使用涂改液,违反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。
4.准考证号码、姓名只能填写在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处,座位号填在规定位置。在密封线外填写准考证号码和姓名,或准考证号码、姓名未填写者,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。